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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不依,违法心究,必将遭受处罚!

时间:2024-12-22 11:13 来源:网络 阅读量:12542   会员投稿

导读: 有法不依,违法心究,必将遭受处罚!近日,四川一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劳动者上岗

有法不依,违法心究,必将遭受处罚!

近日,四川一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未定期对在岗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对法律明文规定置若罔闻,知法违法,受到当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2024年某月,某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防治回头看”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对执法人员下达的“无法提供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相关资料,责令该公司1个月内整改完毕”的监督意见无动于衷。经进一步调查,认定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未定期对在岗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违法事实成立。监管机构依法对该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法律义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有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的法定责任。

劳动者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既是法律规定要求,又是劳动者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提升自我职业防护的需要,所以,职业卫生培训不容忽视。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应主动落实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培养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安全意识,为劳动者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劳动者应自觉主动积极接受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用职业卫生知识保护自身职业健康,用法律武器捍卫劳动者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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